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开幕,会上听取了关于《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(草案)》审议结果的报告。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,《条例(草案)》再次明确采取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等措施防治大气污染。这也意味着,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规定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。
一直以来,机动车尾气都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。草案修改稿规定,设区的市、县(市)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、城市规划,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,限制市区摩托车的保有量。
为了防止江苏各地“一夜限牌”,修改稿规定,采取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措施,应当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,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,并在实施三十日以前,向社会公告。这意味着,限牌要提前告知。据现代快报